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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第二十期
            (总第355期)

       邢台市信息中心主办                2005年5月17日

物价上涨压力加大 发改委再度要求严控物价     

    发改委再度要求严控物价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强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很大,而且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稳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产资料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后对下游的传导开始显现,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缓解,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在这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物价调控是当前一项迫切的任务。
    自年初以来,特别是3月份以来,原油、钢铁、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并开始向下游传导,物价上涨压力逐步加大。据国家统计局3月中旬发布的月度报告,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了2.9%,而且3、4月份的CPI指数预计可能进一步上涨。
    进入3月后,国际原油价格一路攀升,3月23日,发改委在去年8月调整油价的基础上再度将汽油企业成品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了300元;进入4月,巴西及澳大利亚几大铁矿石生产商将正式执行铁矿石价格上浮71.5%的价格联盟决议,国际钢材价格再度面临上涨压力,中国国内也将受到直接影响。
    在此形势下,发改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今年各项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从实现今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年初确定的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
    通知要求,今年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凡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必须暂停出台省级管理和授权市、县管理的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
    通知指出,各地制订调价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落实和完善疏导价格矛盾的相关配套措施。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粮食、化肥、石油、煤炭、钢材、房地产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生产资料涨价向下游产品价格传导的情况。重点防范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
                                                         (宏观经济信息网)

责任编辑:张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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