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砚平 副市长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市开发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发展运行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供电公司。协助戴占银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与无线电管理分局、通信和邮政公司、市工会、共青团、工经联方面的工作联系。

    张砚平,男,汉族,1964年1月生,河北雄县人,1985年5月入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河

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史学硕士。

  现任邢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1982.09——1986.07 河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6.07——1988.01 河北大学团委干事

  1988.01——1990.07 河北大学团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科级)

  1990.07——1991.05 河北大学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正科级)

  1991.05——1992.05 河北大学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92.05——1994.01 河北大学团委副书记

  1994.01——1995.07 河北大学团委代理书记(副处级)

  1995.07——1997.08 河北大学团委书记(其间:1995.07——1997.07在河北大学历史系中

国近现代史专业学习)

  1997.08——1999.11 团省委副书记

  1999.11——2001.11 团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11——2003.03 团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省十届人大常委

  2003.03——2008.03 邢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3 邢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七届市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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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依据政策法规处理问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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