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企业人工成本信息
管辖范围:辖区生产经营正常的单位
政策依据:《关于建立河北省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申报条件:按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样本单位
申报材料:企业人工成本调查表
办理程序:各县(市)区、企业主管部门、市直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劳动保障部门,综合计划与工资科登记审查合格后汇总,经对数据加工整理,制定人工成本信息表,在劳动力市场张贴。
办理权限:综合计划与工资科审核,主管局长签批
办结时限:每年7月底前
承办部门:综合计划与工资科
经办地址:邢台市劳动保障中心三楼(中兴东大街115号)电话:3690137
附 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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