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邢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上办事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优待抚恤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表
(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不低于1440、不高于1800
【责任编辑: 张 琪 】
【
纠 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