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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贸科
  日期:200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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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财贸科的主要职能是: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资和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安排流通基础设施项目,组织审核、申请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分析研究全市社会资金运行形势;研究拟订贯彻国家财政政策和直接融资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监督使用情况;参与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及体制改革研究工作。
对口省发改委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

财贸科的具体职责
(一)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措施建议。
(二)编制主要商品流转计划,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
(三)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申报粮食、棉花、煤炭进出口配额计划。
(四)受省委托做好粮食、食油、农药、救灾物资等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计划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拟定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物流发展规划和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批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核、上报并争取省财政性建设资金。
(六)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盐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申报棉花企业收购、加工资格和申请工业盐使用定点企业。
(七)参与起草有关商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八)负责全社会资金运行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家财政、金融等方面政策的贯彻落实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分析研究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九)参与研究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参与相关地方法规起草;协调涉及财政、税收、金融、证券、保险和直接融资领域发展、改革与开放中的相关政策,参与制定财税、金融、证券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确定财政建设性资
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协同有关部门确定财政补贴的规模和方向。
(十)组织编制上报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提出企业债券发行初步审核意见,监督发债资金使用和偿债资金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证券新品种的试点工作;参与初审通过发行有价证券筹集资金的重大项目;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期货市场的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十二)参与财税、金融、证券系统建设项目审批和投资安排。
(十三)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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