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服务业科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建议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对口省发改委服务业处。
服务业科的具体职责
(一)研究提出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政策建议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联系指导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的服务业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商品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方案;制定加快培育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负责市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三)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重大物流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及市场建设动态的分析、监测和预测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组织制定和实施部分服务业领域和大型农产品市场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六)负责全市新兴服务业、市场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作,提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场建设资金等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引导民间资本及外资投向;协调项目建设环境和相关建设条件。
(七)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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