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的主要职能是: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
对口省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的具体职责
(一)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综合性、全局性和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二)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
(三)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负责市有关部门改革情况和委内有关科室改革情况的汇总分析,纳入总体改革意见。
(五)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六)参与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负责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
(七)通过跟踪调研、组织试点等有效方式,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协调督导改革政策的落实。
(八)组织开展中外经济体制比较研究,参与拟订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九)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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