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及国家、省、市出资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信访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省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
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的具体职责
(一)负责监督项目单位(含国家、省授权投资的机构、部门或者项目专业机构)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等被稽察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被稽察单位有关项目建设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三)负责检查被稽察单位建设资金的落实、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负责检查被稽察单位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建设
进度控制、竣工验收等情况;
(五)评价有关被稽察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绩效;
(六)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环境;
(七)对项目投资效果进行后评价;
(八)负责受理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信访工作;
(九)承办省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和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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