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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70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2022-11-04
  • 名       称: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北方大学旧址列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文       号:邢政字〔2022〕26号
  • 效力状态:有效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北方大学旧址列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邢政字〔2022〕26号【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北方大学旧址位于襄都区新西街市委家属院内,始建于清末,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革命文物属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其列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现予公布。

  加强文物保护,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文物保护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邢台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增录名单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