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邢台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时间:2021-12-06【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2021年12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1〕5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制度性文件”的讲话要求,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1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邢东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19个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实施方案》2021年123日以政府办公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产业准入标准、优化土地供给管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组织保障7部分。 

  (一)“总体目标”部分。明确了精简整合审批流程,减少规范审批环节,强化项目、流程、事项全覆盖改革,构建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全省一流投资建设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产业准入标准”部分。提出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策划储备优质项目、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强化项目策划生成等举措。 

  (三)“优化土地供给管理”部分。提出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及收储流程、规范土地转用征收报批时限、规范土地供应办理程序、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储备、完善土地储备前期开发、实施“标准地”改革模式、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等举措。 

  (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部分。提出简化设计方案审查、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快捷办理、提升消防行政审批效率、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强化联合验收、统一规范审批服务标准、简化政府投资类非新增用地线性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厂房(仓库)类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等改革举措。 

  (五)“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部分。提出编制公开中介服务清单、实行“多评合一”、推行“多测合一”、推广中介服务超市应用等改革举措。 

  (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部分。提出实行“一站式”联办审批服务、细化“一张表单”申报材料、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制、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等改革举措。 

  (七)“强化组织保障”部分。包括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等内容。 

  三、总体把握 

  《实施方案》在改革政策设计上,主要把握以下两个重点:一是聚焦行政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对带方案出让土地、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特定项目加大改革力度,流程、时限作进一步简化和压减。二是将改革触角拓展到行政审批环节之外的土地收储供应、中介服务、技术性审查、市政公用服务等环节,对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进行规范。对政府能够把控的技术性审查和市政公用服务等,通过精简事项、压减时限、明确标准,力求做到最快最优;对政府能够影响的项目储备和中介服务等企业行为,通过加大统筹、强化指导、超前服务,力求最大限度提高投资效率;对涉及政府、企业、群众等多方利益的土地征拆整理、收储、出让等,严格依法依规的同时,通过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公示公开,力求减少自由裁量、实现总体可控。

   文件链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