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2023年第2统计督察组进驻邢台市开展统计督察
来源: 时间:2023-08-28【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省委、省政府授权和批准,河北省统计局2023年第2督察组日前进驻邢台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8月28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工作对接。督察组组长、河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国华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统计督察事宜,提出了工作要求。市委书记杨猛参加工作对接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华英作汇报发言。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领导郑传记及有关市直部门、有关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执行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统计制度保障。
周国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对党和国家、人民、历史高度负责的强烈责任担当,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此次统计督察,是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开展的重大行动,是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过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通堵点、疏通脉络、贯通上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防治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的政治自觉,着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杨猛表示,省统计局到邢台市开展统计督察,是对邢台统计工作的重要检查指导和帮助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统计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统计督察组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力配合和保障统计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要学习领会中央、省关于统计督察工作的重要精神,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统计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统计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真正把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邢台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邢台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
宋华英在工作汇报中表示,邢台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绝不造假、应统尽统”和“依法、精准、全面、及时”的部署要求,严格将统计问题作为政治问题、政绩观问题、作风问题、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看待,下决心根治统计造假问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末端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刚性制度,深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打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据悉,河北省统计局2023年第2督察组将对邢台市开展实地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319—2569225;举报信箱:河北省邢台市0012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054000 ;举报电子邮箱:zfjjbyx2@hetj.cn。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8月28日—9月6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1:30,13:30—17:30。